多措并举 青岛切实保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青岛新闻网3月15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下午,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善武做客“民生在线”网谈直播间,围绕“提振消费信心”主题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消费纠纷共有五种解决途径
有网友咨询:我办了个美容卡,服务不满意我想退卡,美容店不给退,怎么办?高善武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纠纷共有五种解决途径,一是与经营者协商解决;二是向消协组织投诉;三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是向仲裁委申请仲裁;五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
严格对餐饮单位煎炸用油进行监管
有网友反映“煎炸用油超期使用,不利于青少年儿童健康”的问题。高善武回复,在日常监管中,市场监管部门始终严格对餐饮单位使用的煎炸用油进行监管。一是检查食用油的索证索票,严防“三无”食用油流入餐饮单位;二是开展食用油食品安全抽检,抽检重点针对煎炸重复用油;三是督促餐饮单位使用油品检测仪进行自检,根据自检结果及时更换煎炸用油。
在加强对餐饮单位食用油监管的同时,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联合教育部门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教育“五个一”工作,引导青少年远离“三无”食品、不健康食品,让青少年树立科学饮食理念,养成健康饮食习惯。
多措并举 切实保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有网友咨询:校园周边摊贩销售的食品是否安全?高善武回复,根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公众的原则,划定食品摊点经营区域、经营时段,确定幼儿园、中小学校周边禁止食品摊点经营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食品摊点应当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提供身份证明、住址、经营品种、健康证明和联系方式。食品摊点经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备案信息当场制作、发放食品摊点信息公示卡,并及时将备案信息告知县(市、区)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为规范食品摊点的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每年都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作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之一,一方面将食品摊点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食品摊点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食品摊点从业人员、经营环境、进货查验等。另一方面强化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抽检力度,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开展食品监督检测。
下一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引导规范经营,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多措并举,切实保证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保障孩子们身体健康。
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
有网友建议:不要让搞怪以及整蛊玩具流入市场。高善武回复,根据《产品质量法》,生产者和销售者应对其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关注玩具产品质量,连续多年开展全市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对学校周边等场所销售的玩具进行检查,坚决依法查处销售“三无”产品等违法行为。同时每年都组织对玩具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强化对玩具的产品质量监管。
打击恶意投诉举报行为
有网友建议:查处以谋利为目的的职业索赔职业举报案件。高善武回复,多年来,以谋利为目的的职业索赔职业举报案件一直高发多发,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对企业发展和营商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为有效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优化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促进社会诚信建设,青岛市目前正由市委政法委牵头,建立法院、检察院、热线办、公安、司法、市场监管、信访等多部门参与的应对职业索赔职业举报行为协调机制,通过多部门联动形成综合监管合力,威慑打击恶意投诉举报行为,打造维护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