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抽检食品涉及青岛5批次不合格,最高被罚2万余元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3月6日讯 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期)》,在2022年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市5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5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平度市赵全蔬菜批发店经营的韭菜
(一)基本信息
平度市赵全蔬菜批发店经营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2年6月27日,执法人员向平度市赵全蔬菜批发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不合格韭菜23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平度市赵全蔬菜批发店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罚没款合计10069元。
二、青岛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宜阳路店销售的韭菜
(一)基本情况
青岛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宜阳路店经营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1月5日,执法人员向青岛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宜阳路店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共购进该批次韭菜20公斤,已全部销售。青岛十八家家悦超市有限公司宜阳路店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其供货商相关线索已通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三、平度市高新强蔬菜批发部经营的丝瓜、辣椒
(一)基本信息
平度市高新强蔬菜批发部经营的丝瓜噻虫嗪项目、辣椒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2年7月7日,执法人员向平度市高新强蔬菜批发部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不合格丝瓜25公斤、辣椒5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平度市高新强蔬菜批发部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罚没款合计20225元。
四、市北区宇阳超市经营的青岛鑫环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玉米淀粉(分装)
(一)基本情况
市北区宇阳超市经营的青岛鑫环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玉米淀粉(分装)(生产日期:2022年8月27日),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3163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淀粉》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3年1月11日,执法人员向市北区宇阳超市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超市购进不合格食用玉米淀粉(分装)10袋,被抽检8袋,封存2袋。市北区宇阳超市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且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市北区宇阳超市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三)生产环节产品控制和处置情况
2022年11月30日,执法人员向青岛鑫环海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等文书并依法进行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生产不合格批次玉米淀粉50袋,自检用去2袋,其余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按规定进行召回。崂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岛鑫环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罚没款合计10136.8元。(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