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13名“酒司机”认栽!市南交警提醒:过节走亲访友 切莫酒后驾车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毛道光 通讯员 孙洁 青岛报道
临近春节,市民走亲访友、朋友聚会、采买购物等活动较多,为了提高市民平安出行意识,降低春运期间交通事故发生率,交警市南大队近期将加大交通违法查处力度,确保节前辖区道路平稳运行。1月6日至8日三天共查处酒驾12例,醉驾1例。
晚上送货白天喝酒,“祸”从酒出
1月6日22时03分许,范某某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经过广州路与云南路时,被交警发现范某某车内有酒精气味,于是对其进行酒精检测。通过仪器检测,显示驾驶员范某某体内乙醇含量为2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经交警现场调查了解到,驾驶员范某某平时经营小海鲜生意,中午送完货14时回家后,独自喝了两瓶啤酒,由于临近春节,市民采购量激增,需求量较大,晚上临时需要送货,范某某自认为喝完酒过了很长时间应该没事了,便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被交警查处。
聚餐酒吧两场聚会,侥幸心理要不得
1月7日晚,香港西路交警在山东路设点查车,夜查到1月8日凌晨3点左右,一辆白色小型轿车驶入交警夜查点。驾驶员夏某某摇下车窗后,浓烈的酒精气味引起了交警的警惕,听到交警询问是否有饮酒行为时,驾驶员夏某某和副驾驶乘客神色紧张,随后夏某某承认自己喝了不少的啤酒。通过酒精检测仪检测得知,驾驶员夏某某体内乙醇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通过询问后了解到,驾驶员夏某某晚上与朋友在酒店聚餐,结束后又和朋友相约到某酒吧聚会,因为刚喝完酒赶往酒吧途中叫了一名代驾。在酒吧里玩到凌晨因为又累又困,便在车内睡了一会后,觉得自己意识比较清醒,侥幸驾车回家,但没有想到自己体内的酒精含量还那么高。
目前,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范某某、白色小型轿车驾驶员夏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一次性记满12分并且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