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
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
(2023年1月1日通过)
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岛市市长赵豪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目标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青岛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在中共青岛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锚定“走在前、开新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与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发展信心,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扎实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持续抓好实体经济和招商引资、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干部作风能力提升“三条线”重点工作,加快打造“六个城市”,埋头苦干、担当作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新局面!
关于青岛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青岛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青岛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青岛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青岛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青岛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会议同意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关于青岛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23年市级预算,批准青岛高新区和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2023年预算。
关于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王鲁明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正智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青岛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段连才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