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12-13 23:16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13日23时起,将胶州市李哥庄镇沽河大街103号日昌·天怡家园5号楼3单元、胶北街道广州北路锻压厂宿舍7号楼4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