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12-10 09:20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10日9时起,将市北区大港街道普集路15号普吉新区小区9号楼,洛阳路街道安阳路155号;李沧区湘潭路街道重庆中路1089号青钢宿舍4号楼2单元;胶州市胶北街道高州路164号东北方向70米曾家庄小区7号楼1单元和4单元,胶北街道王庸路66号新景苑小区37号楼1单元,胶西街道大刘家疃西村332号,胶东街道南庄二村92号,里岔镇胡家村122号,洋河镇朱季村142号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