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12-08 20:41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8日19时起,将黄岛区隐珠街道峄山路177号金龙泉小区1号楼,辛安街道开拓路177号旭日东升小区2号楼,辛安街道奋进路617号馨合佳苑小区13号楼;胶州市阜安街道福州南路17号芙蓉小镇2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