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12-08 06:55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8日4时起,将黄岛区隐珠街道滨海大道3555号滨海新村109号楼2单元,长江路街道江山路西小区564号楼2单元,灵山卫街道海港路6号天宇花园5号楼1单元,隐珠街道金晖路407号星河城1期A区18号楼1单元划定为高风险区,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入户核酸”防控措施。
同时,将李沧区浮山路街道台柳路601号东城水岸小区19号楼;胶州市三里河街道香港路以南、福州南路以西、青年路以北、南坦大街以东(不包括道路)合围区域,三里河街道香港东路788号青湖国际缇香郡2号楼,三里河街道澳门路388号浮翠园6号楼,胶西街道小佛乐村,胶西街道赵家庄村,洋河镇朱季村除142号之外区域,洋河镇曲家芦村,九龙街道马家庄村,中云街道杭州路44号职业中专宿舍楼,中云街道寺门首路517号西湖郡6号楼,李哥庄镇广场大街56号贵都花园20号楼和22号楼,李哥庄镇周臣屯村247号水岸绿城A区17号楼,李哥庄镇东方夏威夷46号楼,里岔镇营里路西北侧、物流三路东侧交叉口福兴祥物流公司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