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12-05 16:17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5日16时起,将市北区湖岛街道瑞昌路201号滨海1号小区3号楼1单元,台东街道东兴市场14号,浮山新区街道同安路718号曙光山色小区16号楼1单元,合肥路街道劲松一路288号海和嘉苑小区7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
同时,将黄岛区长江路街道五台山路2056号昆仑山庄南区9号楼,薛家岛街道珠江路19号致幸福小区,珠海街道嘉富路1277号金茂悦·星云小区3号楼;胶州市中云街道锦州路656号西湖名苑小区9号楼,三里河街道双岭村,三里河街道香港路518号中央湖岸小区8号楼,阜安街道兖州路道路及道路两侧商铺(东至茶庵路、西至广州北路),九龙街道澳门路17号盛福花园1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