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12-05 10:09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2月5日9时起,将以下8个区域划为高风险区:
市北区大港街道普集路15号普吉新区小区9号楼,洛阳路街道安阳路155号;李沧区湘潭路街道重庆中路1089号青钢宿舍4号楼2单元;胶州市胶北街道高州路164号东北方向70米曾家庄小区7号楼1单元和4单元,胶北街道王庸路66号新景苑小区37号楼1单元,胶西街道大刘家疃西村332号,胶东街道南庄二村92号,里岔镇胡家村122号。
以上区域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入户核酸”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