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12-01 19:25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2月1日18时起,将市北区浮山新区街道富源一路3号浮山后二小区A7号楼二单元;胶州市胶北街道莱州路北大花苑7号楼,胶北街道濯砚泉路39号金湾花园,中云街道胶州西路277号怡和家园17号楼,三里河街道广州南路866号凯旋城3号楼,三里河街道香港路269号香港花园A区8号楼,三里河街道池子崖村4号楼和5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区。
同时,将城阳区夏庄街道拉菲庄园12号楼,夏庄街道天泰·新罗园5号楼2单元,夏庄街道磊鑫·河畔阳光3号楼1单元,河套街道汇海路与裕和路交叉口西280米工棚西河套社区安置房青建工地(含生活区门面房);胶州市三里河街道北京西路赵家小庄怡情苑西区新村别墅6栋、7栋所在区域;市北区辽源路街道永吉路57号福安小区1号楼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解除平度市东阁街道广州路93号金色东城璟园9号楼,李园街道文武街7号信诚文慧园小区32号楼高风险区,平度市全域实施常态化防控措施。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