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制造传播涉疫情虚假事实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进一步维护网络空间环境,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涉疫情网络谣言,胶州市公安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强化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相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市各类网站、自媒体和网络平台账号要严格遵守国家网络管理法律法规,从严审核信息来源和内容,凡因审核把关不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内容,或因发布不实信息造成谣言传播扩散,形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从重处理。
二、广大网民要以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为准,不得发布、转发、传播和扩散未经证实的音视频、文字等涉疫情信息。对微博、微信群、朋友圈、短视频等网络新媒体平台传播的没有正规来源的截图、视频、音频和文字信息,不得随意转发传播。对已经发布、转发或评论的未经证实的虚假信息,要及时予以删除,及时主动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对通过网络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蓄意制造传播网络谣言,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追究发布者、转发者、群主、管理员等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
四、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未经允许不得通过网络发布和传播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信息,不得从事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的网络违法活动。
五、鼓励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络谣言和违法信息,广泛宣传防疫知识,加强自我防护,科学防疫。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辨别能力,做守法公民,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以实际行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投诉举报网络谣言和违法信息电话:110
胶州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