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11-24 19:39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24日19时起,将市北区湖岛街道瑞海北路7号瑞海景园4号楼,延安路街道聚仙路22号,阜新路街道重庆南路7号1号楼;即墨区通济街道安居一小区31号楼3单元,通济街道流浩河一路169-1号至203号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