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调整我市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2022-11-13 19:10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对我市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自2022年11月13日19时起,将李沧区振华路街道振华路156号北苑风景小区15、16号楼,李沧区沧口街道沧台路小区沧和路17号,市南区兴安支路7号琴岛山庄骏达公寓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