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11-11 06:48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11日2时起,将李沧区沧口街道兴山路73号划定为高风险区;将李沧区沧口街道兴山路71号、兴华路38号、兴山路73号东润福祥茶楼、兴山路71号北废品收购站划定为中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11日2时起,将李沧区沧口街道兴山路73号划定为高风险区;将李沧区沧口街道兴山路71号、兴华路38号、兴山路73号东润福祥茶楼、兴山路71号北废品收购站划定为中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2022-11-11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11-10 青报观象山
2022-11-10 青报观象山
2022-11-11 青岛新闻网
2022-11-10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11-11 青岛新闻网
2022-11-08
2022-11-10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