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家隔离人员注意事项
一、居家隔离人员注意事项
1.原则上要求单独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房间内准备好体温计、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以及带盖的垃圾桶。
2.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完成上门核酸检测。居家期间应每天早、晚各测一次体温,并将监测结果及时主动报告至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应及时向社区(村)如实报告。
3.做好居室内消毒通风和个人卫生。对门把手、开关、桌面、卫生间、浴室等区域定期通风或消毒。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要装入塑料袋,消毒密封后放置到专用垃圾桶。特别要注意加强通风,减少气溶胶的传播风险。病毒形成气溶胶后存活时间会比较长,在狭小和密闭的空间内,例如电梯、楼道、卫生间等,其他人经停可能会因吸入含病毒气溶胶导致感染。
4.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因就医等确需外出,需经所在社区批准后,专人专车,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5.对非单独居住的隔离人员,同住人员也须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管理相关要求。老、幼、病、残等需要照顾的人员,须确定同住人员或紧急联系人。保持手机电话等通讯畅通,随时与社区保持联系。
6.非单独居住的隔离人员日常生活、用餐尽量限制在隔离房间内,减少与其他同住人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且双方均需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二、居家或办公场所健康监测时的空调正确开启方式
1.空调系统使用前,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需要专业清洗公司进行清洗消毒,家庭用分体式或多联机空调需要对过滤网进行清洗。
2.如果对自己办公场所大楼的中央空调系统的类型或供风范围不清楚,请不要开启空调。
3.如果是分体机、多联机或风机盘管式空调,只要保证房间之间的空气不发生交叉就可以开启使用。
4.全空气空调系统如果是全新风或回风口安装有中高效过滤器或有效消毒装置,则可以关小回风正常使用。
5.空调使用期间需要注意开窗通风换气,保证空气质量。可开窗或开启换风扇等换气装置,或者在空调每运行2-3小时开窗通风20-30分钟。
6.如果使用集中空调系统的办公楼内出现了阳性人员,则需要在疾控中心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清洗消毒,并需效果评价后方可再次启用。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