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关于新增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
2022-11-08 05:02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8日0时起,将市北区合肥路街道合肥路495号、黑龙江路239号杨家群丽景苑,即墨路街道小港一路24号晓港名城六期领海2号楼,宁夏路街道延安三路57号,登州路街道松山路1号,宁夏路街道延安路近海信立交桥小区(共9个单元,包括延安路169号、169号甲、169号乙、171号、171号甲、171号乙、173号、173号甲、173号乙)划为高风险区;将市北区即墨路街道小港一路24号晓港名城六期领海除2号楼外其他区域划为中风险区。
特此通告。
青岛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