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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十年间 青岛交上这份土壤污染防治优秀答卷

2022-10-10 10:43    青岛新闻网

青岛新闻网10月10日讯(记者 李倍 通讯员 张磊 王荣 华丽 张建峰)土壤安全事关“脚下环境”和“餐桌”安全,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是城市发展最充实的底蕴和最生动的演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于2019年1月1日起生效,填补了我国污染防治立法的空白。伴随工业化进程而来的土壤污染防治,青岛市在全国较早启动了相关工作,从2008年全市老城区企业搬迁开始,青岛市就强化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保障再开发利用环境安全,2015年启动了全国首批土壤污染修复治理示范项目。目前,更是作为全省唯一获批开展全国“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的城市,为全国提供青岛样板。

摸清全市土壤污染状况“家底”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摸底是基础。只有有效摸清家底,才能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青岛市以耕地为重点,开展农用地详查,历时2年于2018年底完成;以金属矿采选、化工、金属制品、制革、印染等行业为重点,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通过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基本摸清全市土壤污染状况,为有效防控土壤污染风险提供了根本保障。

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监测是依托。青岛市积极构建全市土壤环境监测网络,严格落实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标准。建成323个国省控土壤、农产品产地例行监测点位。对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和重点企业、化工园区周边开展土壤监测,及时掌握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防范土壤污染风险。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每年选取其中部分点位开展例行监测,5年完成一个监测循环。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

土壤一旦被污染,治理修复就需要付出很大的代价,因此,预防为主、监管关口前移就尤为重要。在净土保卫战中,青岛市始终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在源头预防上下大功夫,防止土壤污染新增量。

加强规划区域和建设项目布局论证。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和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单位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各类涉及土地利用的规划和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对土壤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应当采取的相应预防措施等内容。

建立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制度。根据全市行业特点和污染物排放对土壤的影响程度,确定化工、电镀等重点行业的176家单位作为土壤污染防治重点监管单位,将其纳入名录管理并动态更新。法律法规对重点监管单位规定了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和隐患排查等八项制度措施,因此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着重强化督促企业落实相关制度并开展周边监测,一旦发现土壤隐患或是土壤污染物超标或有上升趋势,立即排查污染源,查明原因,消除污染隐患。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让老百姓吃得放心,耕地安全无疑是土壤污染防治的重头戏。青岛市将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列入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制定了《青岛市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青岛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组织7个涉农区市完成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全面深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全市5个产粮油区市全部制定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在全省首个出台《青岛市农业废弃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农膜回收利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粪污处理设施配建等“清零”行动。

通过上述一系列举措,从源头上守护好了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保持100%

让老百姓住得安心,建设用地安全准入管理是关键。2017年国家实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我市便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单、污染地块名录及动态更新制度,并实施了严格的建设用地准入制度(“三不”规定),对未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未确认达标地块,不征收、收回、收购;不办理该规划许可手续;不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进行供应。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工业信息等部门加强联动,实现信息共享和共同监管,做到用地环境管理和准入管理无缝链接。

2019年《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初,我市在全省率先形成了调查评审和管理制度体系,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印发《青岛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指南(试行)》《青岛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指引》等制度文件,优化评审流程,将国家规定的40个工作日的评审时限压缩至10个,评审效率全国领先。建立并更新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保障评审公平公正。同时加强质量管理,常态化组织开展调查报告复核、检测报告质量核查、存疑地块监督性监测,保障调查工作质量。目前,全市1742个地块完成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评审工作,保障了人居环境安全。

助力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

我市加强部门联动协作,不断完善规划会商机制,强化规划土地利用与环境管理衔接,结合城市发展阶段与土壤污染防治管理需求,合理确定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地块开发时序,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建设用地和重点项目为重点,根据用地储备计划,建立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名单并动态更新,对调查名单地块和重点项目实施定期调度和“一对一”“点对点”的专门对接帮扶机制,指导相关单位超前谋划土壤修复治理工作,倒排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期,优化工作流程,加快进度,立足城市更新建设安全用地需求迫切的实际,开展了全省首个土壤污染修复分阶段效果评估试点,积极探索化解安全用地供需矛盾有效途径。

推动形成土壤污染防治合力

土壤污染防治牵涉部门众多,除了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还涉及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多个单位。为加强组织领导,青岛市制定印发《青岛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青岛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构建市级土壤污染防治协调联动机制,制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职责清单,建立目标责任考核评估体系,市政府与各区市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区(市)政府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构建了责任明晰的土壤环境管理体系。

保护土壤,人人有责。进入新时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愈发突显,净土保卫战观念深入人心。为保卫净土护航经济社会发展,青岛市将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有关企业培训内容,举办多次学习培训。邀请国家、省领导、知名专家讲解法律法规要点及管理应用,提高领导干部、有关企业土壤污染防治法法治素养。通过开展社区宣讲、学校宣讲、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开展公众宣传活动。近年来,安排各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2亿元,用于开展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与此同时,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对未按规定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违法开工建设行为、未按规定采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措施和未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全省唯一试点探索净土青岛样板

今年,生态环境部在全国范围内选取13个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城市开展先行区建设,我市作为全省唯一获批城市,在建设过程中突出规划引领,印发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出台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方案,成立先行区建设工作专班,充分利用国家、省在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力争在建设用地准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源头预防、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监督检查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先行先试并实现突破,把先行先试实践成果转化为有效制度,为全国、全省贡献可复制、可推广的“青岛样板”,带动全省、全国土壤污染防治水平提升。

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正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初心。如今,脚踏干事创业的热土,千万青岛人民正以时不我待的紧迫精神,在打造宜居宜业宜游高品质湾区城市的征途中奋勇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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