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全力打造镇街法治建设“样板工程”
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聚焦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切实抓好“四个环节”,全力推进镇街法治建设,着力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国开展镇街法治建设提供了“青岛样板”。
2019年8月,青岛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建立镇街重大行政决策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机制的意见》,青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在全市选取41个镇街开展试点工作,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青岛实际、可操作性强的镇街行政决策审查和行政执法指导监督模式。
2020年8月,青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关于全面推进镇街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着力将全市各镇街承担的法治建设职能扩大到法治政府建设全领域,切实推动全市138个镇街党委(工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部建立,实现了市、区(市)、镇街三级法治政府建设“全贯通”和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设立“全覆盖”。
2021年8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青岛市深入推进镇街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部署将镇街法治建设由法治政府建设扩大至法治建设全领域,推动镇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建立落实镇街法治建设协调指导机制,评选命名了20个青岛市“法治镇街”,推动镇街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高效推进。
2022年6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青岛市镇(街)法治建设指标体系(试行)》,设置了“党的领导”“法治政府”“法治社会”“法治监督”“法治感受”5项一级指标,22项二级指标,80项三级指标,进一步明确了镇街法治建设的职责任务和标准指引。2022年9月,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关于加强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
青岛市镇街法治建设工作的探索实践,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得到贯彻落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形成,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进一步彰显,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明显增强。(记者 曹天健 通讯员 徐绍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