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实施阶段性减免、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减轻企业负担
青岛新闻网9月16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即墨区举行疫情防控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即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齐克夏介绍了即墨区在实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情况。
齐克夏介绍,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即墨区人社局实施了社会保险“降、缓”两项惠企政策,即“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和“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
落实好“社保降费”政策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
二是工伤保险费率,按行业一至八类,费率减半征收,降至0.1%-0.95%之间的相应费率缴纳,实施期限到2022年10月31日。
这两项“社保降费”政策,企业无需主动申报,我们人社部门通过省社保信息系统自动设定缴费比例。预计到年底,将为全区企业减负失业保险费5000余万元、工伤保险费4370万元,合计减负9300多万元,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
发挥好“社保缓缴”减震器作用 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首先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阶段性缓缴。随后又将政策范围扩大到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行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单位应缴纳部分,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仍由企业按时足额申报缴纳。其中,养老保险实施到2022年底,工伤和失业保险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利用大数据比对企业信息,通过推送短信、打电话、官网公告等多种方式,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缓缴。该项政策已实现全程网办,企业可登录青岛市人社局官网“社会保险费缓缴专区”,根据提示进行申报,本次疫情过后,也可到市民大厅3楼社保窗口现场申请。截至目前,共有174家企业办理了缓缴。“社保缓缴”政策用“缓一缓”换来企业更大的成长空间,充分体现了减震器作用。
另外,还实施了灵活就业人员(含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养老保险缓缴政策,由于疫情等原因缴费存在困难的,可自愿暂停缴纳养老保险,疫情过后,可到扣款签约银行办理停保手续,未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最晚可于2023年底进行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