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获酒驾366起涉嫌醉驾68起!青岛交警开展第8次集中夜查行动
青岛新闻网8月17日讯(记者 李倍)8月12日至8月14日,青岛交警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夏夜巡查宣防第二次集中统一行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夜查行动,集中查处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出动警力1100余人,在酒驾易发点段设置检查点100余处。截至14日凌晨行动结束,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366起,查处涉嫌醉酒驾驶68起,共434名酒司机被查处。
现场一:8月13日凌晨1点50分许,一辆白色轿车由山东路北向南行驶,至临查车点200米处时,突然向路边停靠。执勤警员发现后,立即通过对讲机通知附近警员,上前查看情况。经调查,驾驶人李某于12日晚跟朋友聚会饮酒,由于聚会结束后迟迟找不到代驾,便心存侥幸,企图将车辆开回自家停车场。在途中突然发现前方有民警夜查,一时心虚就将车辆向路边停靠,企图逃避检查。最终,驾驶人李某通过现场检测结果为14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驾驶员李某随后被执勤民警带至就近医院进行了血样采集。若驾驶员李某血液结果符合醉驾标准,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李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现场二:8月13日凌晨1:15分许,交警市南大队巡逻中队在福州南路南向北方向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执勤警员在宁国路发现一辆白色轿车在路边停车,驾驶员郑某停好车后从驾驶室下车,寻找到离白色轿车100米处的代驾,两人相遇攀谈过后,由代驾驾驶白色轿车行驶至查车点,在此期间执勤警员已将情况通过对讲机与中队领导进行了反映。执勤警员在现场对郑某盘查的过程中郑某否认自己喝酒后驾车的行为,坚称是一起喝酒的朋友的司机将其送至与代驾相约的地点,自己没有开车。随后,巡逻中队中队长和民警将其带回中队,通过调取车辆行驶轨迹、卡口照片发现,在查获之前确实是郑某本人驾车。在证据面前,郑某承认了自己酒后驾车的事实。经检测,驾驶员郑某酒精检测结果为74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郑某将面临一次性记满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现场三:8月14日晚,青岛交警潍莱高速公路大队在平度市人民路与兰州路路口异地用警查处酒驾醉驾。10:40左右,一辆黑色suv见到前方有交警查车后企图掉头,但被执勤民警拦下,随即民警将该男子带至警车前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39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据民警询问得知,驾驶员许某当晚与朋友小聚,觉得下雨天的不会有交警查车,于是喝完酒后便自己开车上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如果驾驶员许某的血检结果达到了醉驾标准,那么驾驶员许某将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处以六个月一下拘役的刑罚并处罚金。10:50左右,一辆白色suv发现前方有交警查车,于是立即掉头,同时驾驶员下车企图逃跑但被执勤民警拦下并带至警车前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据驾驶员毕某交代,当晚与朋友小聚喝了一瓶啤酒,觉得自己离家近拐个弯就到,于是喝完之后自己驾车回家,结果刚刚拐弯便发现了民警在查车,怕被查下便动了歪心思企图下车逃跑。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员毕某因酒后驾驶将被罚款1000元,同时驾驶证将被暂扣六个月并记满十二分。11:30左右,一辆黑色小轿车的驾驶员酒精快检结果显示“有酒精”,于是民警将该男子带至警车前进行酒精呼气式检测,检测时面对民警的询问该男子声称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但是检测结果显示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了81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据驾驶员杨某交代,当晚与自己朋友在自己的菜园喝酒,觉得离着家近同时觉得找代驾是“花冤枉钱”,于是自己开车上路被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如果驾驶员杨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的标准,那么驾驶员杨某将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同时处以六个月一下拘役的刑罚并处罚金。
现场四:8月13日0时许,城阳交警在辖区青银高速夏庄出口处开展夜查行动。一辆津A牌照小型新能源轿车驶至夜查点不远处停车,此举引起民警注意,民警立即上前检查,发现驾驶人涉嫌酒驾。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当事人李某持C1准驾车型有效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该车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据李某称,他当天从天津驾驶网约车拉着妻子来青岛自驾游,晚上在酒店附近餐馆喝了三瓶啤酒,他与妻子返回酒店后,因琐事吵架,他一气之下开车外出散心,谁料,途中被民警当场查获。
李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三款之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8月13日0时22分许,城阳交警在辖区夏塔路开展夜查行动。民警检查一辆豫J牌照小轿车时,发现该车驾驶人满身酒气被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87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抽取血样后强制醒酒。据驾驶人高某某交代,当晚他邀请两个朋友在家喝酒,一直喝到次日凌晨,他喝了不少白酒。因大家觉得饿了,于是,他饮酒后开车外出买饭,开车返家途中被民警查获。高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二款之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现场五:8月14日22时22分,城阳交警在辖区双元路与春阳路口处开展夜查行动时,一辆豫E牌照小轿车紧跟在一辆大货车尾部,有意躲避民警视线,试图逃避民警检查被查获。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63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驾驶人陈某某称,他来自河南省,在青务工。当晚他与工友一起聚餐,喝了两瓶啤酒,饮酒后开车拉着工友回公司宿舍时,途中被民警查获。陈某某称,他于2017年考取C1驾照,五年来一条违法都没有,没想到第一条违法竟然是酒驾。陈某某被城阳交警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青岛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危害极大,严重威胁自身与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切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在“酒醉驾”的危险边缘试探。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绷紧安全这根弦,安全外出,平安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