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至8月23日,青岛中小学室外体育设施面向社会开放
近日,青岛市教育局发布暑假期间中小学校室外体育场地设施面向社会开放通知,初步确定开放时间为8月1日-8月23日,具体时间安排应考虑学校管理实际情况、健身群众实际需求、对周围居民环境影响等。按照要求,全市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中小学校能开尽开,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暂不对外开放。
通知显示,学校室外体育场地设施要在保障学校正常秩序、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室外体育场地设施须与教学区相对独立,室外体育场地设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校园视频监控设备及厕所等公共卫生设施完备,对外开放的中小学体育场地应办理公众责任险,每所开放学校至少配备1名管理人员。健身人员持身份证(或居住证、入校卡等)入校,应到相关单位提出申请并登记备案,入校须签订《使用室外学校体育场地健身承诺书》,对于不遵守管理规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入校人员,学校有权按规定禁止其入校健身。
根据要求,学校要在校门显要位置设置校园开放标识,公布开放时间、开放范围、开放办法、《入校健身人员守则》和《使用学校体育场地健身承诺书》。学校调整开放时间、开放范围或不能开放时,应通过学校门口发布公告、学校信息化平台等方式及时发布信息。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上,各学校要制定开放工作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人员台帐,实行预约制,分时分段控制入校人数。当出现本土疫情时,校园暂停对外开放。所有校外人员入校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出示预约卡和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测温+验码(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手部消毒,佩戴医用口罩(校内运动时可不佩戴口罩)。(记者 刘金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