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配电箱和酒精共处一室 这家企业被责令限期整改
【青岛新闻网原创】
记者 陈志伟
次氯酸钠、酒精临时存放不符合要求;加工车间配电箱门未进行跨接;食品加工车间搅拌机等部分设备警示标志不醒目……为落实青岛市安委会下发的《关于开展“除隐患、打非法、治顽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6月28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李沧区政府对青岛市李沧区的一家食品加工企业进行安全大检查,共发现9项生产安全问题,责令限期整改。
近日,青岛市安委会下发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除隐患、打非法、治顽疾”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通过明查暗访、举报曝光、纪委监委责任落实专项督查、跟踪问效、责任追究、定期调度等方式,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同时,青岛市应急管理局以开展“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锤炼作风、提升能力、勇毅前行,创建“值得托付”党建品牌,开设“除隐患、打非法、治顽疾”安全生产大检查新闻报道专栏《应急时刻》,对相关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当天上午,阴雨绵绵,青岛新闻网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安全专家来到位于青岛市李沧区的一家企业,采取“双随机”形式,对企业进行抽查检查。这是一家食品加工企业,成立于1994年,职工千余人,拥有80余家门店。
开展检查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并宣读规范执法承诺书,检查组一行与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进行交流,询问企业生产情况等。随后,检查组分成两组,一组负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书面资料,另一组去现场检查。
配电箱和酒精共处一室
当天上午,记者随执法人员、安全专家一起,走进企业生产车间、配电室等区域,对企业有关工艺管理、设备设施管理、企业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这个房间存放着什么?有易燃品吗?”刚进入生产车间办公区,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注意到一楼的楼梯间被封闭了起来,大门上了锁,标着“化学药品库”的字样。现场工作人员答复,这个房间是消杀用品的临时存放点,存放的是用于消毒的次氯酸钠,不是可燃物。
工作人员打开房间的门锁,记者随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走进房间,房间面积不大,记者看到,入门的左侧是配电箱和LPG汽化器电控箱,房间内存放着十几个装满了液体的塑料桶,两侧标有“清洁精存放区”、“75%酒精存放区”的字样。
“这些不是次氯酸钠,是酒精。”在标有“75%酒精存放区”的一侧,安全专家孔爽打开了一个塑料桶的盖子,经检查确认里面装的是酒精。
“这个存放点是一个密封不通风的储存场所,同时,在这个存放点还设有配电箱等配电设施,一旦酒精发生挥发,会产生易燃气体,配电设施如果打火,容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安全专家孔爽严肃地说,“这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企业应立即进行整改,将酒精和次氯酸钠搬离到符合要求的储存场所。”
三处安全出口没设安全出口标志和疏散标志
随后,记者随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来到位于二楼的生产车间进行检查,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记者穿上专业的防护服、戴上头套、口罩、鞋套,然后洗手并消毒,进入风淋室除尘后,才被获准进入生产车间。记者看到,工人们在各自的工序上忙碌着,生产车间一派繁忙景象。
“安全出口怎么不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在车间内的一个大门前,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驻足检查,企业工作人员答复称,原有的标志老化,已经拆掉,正准备安装新的。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检查发现,生产车间的三处安全出口,都没有设置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和疏散标志。
“在检查中发现,企业加工车间有三处安全出口没有设置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和疏散标志。一旦发生火灾或险情时,不利于人员进行疏散和逃生。”孔爽建议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在三处安全出口设置应急灯、安全出口标志和疏散标志,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发现9项问题 责令限期整改
当天的执法检查中,执法人员和安全专家还发现了该企业存在的其他问题。比如,加工车间配电箱门未进行跨接;食品加工车间搅拌机等部分设备警示标志不醒目;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缺少隐患排查频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组织体系未明确人员姓名;《应急资源调查清单》灭火器数量、位置未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缺少应急指挥部成员联系方式等问题。
“本次检查的是一家食品加工企业,通过检查,发现企业车间存在消杀用品存放不规范,应急预案、员工教育培训档案不健全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已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针对有关违法行为,我们将进一步调查。”李沧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董振兴表示,提醒广大企业要规范存放消杀用品,加强车间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组织好应急演练,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针对今天检查发现的问题,我们立即安排专人跟进,按照要求进行认真整改。”企业安全总监黄飞表示,下一步,企业会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增加应急培训演练,加大隐患排查力度,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全面符合安全生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