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拿起手机"亮证"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来了
青岛新闻网5月30日讯(记者 张晓楠)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时必须随身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企业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也需要出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一旦忘了带证件或多或少会给自己添加麻烦。从2022年6月1日开始,这些都将成为过去时,伴随山东省交通厅推出的9类电子证照正式推广应用,广大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都可以手机“亮证”了。
据悉,此次启用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共9类电子证照,涉及到道路客运、货运等的企业设立、车辆营运、人员资质等方面。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为合法证件。原则上不再制发纸质证照,确需纸质证照的,由核发机关同步制发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依托以上证照开展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诚信考核签注、继续教育认定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信息将在电子证照上一并展现,原有纸质证照可不再签注。
据了解,已持有的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仍然合法有效,持证人如需更换电子证照,可结合证照业务办理的补发、换发、变更等环节,到线下窗口或通过运政帮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免费申请办理。对于新申请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予以许可的决定作出后自动取得电子证照。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不因电子证照的使用发生改变,获得的电子证照可以通过“爱山东APP”进行分享和对外展示。
与纸质证照相比,电子证照增加了二维码信息、车辆照片、从业人员照片等信息,还具备了加注功能,可以在电子证照上附加用途、有效期限等声明信息,防止被盗用。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执法检查等领域更加方便快捷,切实做到“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流程更加优化便捷,助力“跨省通办”“全程网办”“零跑腿”办事的增质提速,便民办事力度再度提升。
目前,业务办理系统已调试完毕,对相关岗位的办事人员也进行了专项培训。下一步,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做好电子证照的发放和使用工作,助力道路运输领域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