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沧区关于4月29日(周五)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李沧区将于4月29日(周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十轮全体居民核酸检测。
一、人员范围
李沧区辖区内所有居民(含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1.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暂不能进行核酸检测。
2.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的按原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师生员工按照教育系统要求进行核酸检测,可不参加本轮全体居民核酸检测。
二、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8:00-20:00。
(二)地点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从本轮开始,采样地点进行了优化调整,详见下方李沧区全体居民核酸检测采样点一览表或扫码“李沧全民核酸检测点”小程序,对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查询。
三、注意事项
(一)请广大居民朋友按照社区通知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携带智能手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在社区工作人员引导下,分时段前往街道社区指定地点开展核酸检测。不使用智能手机的居民,请您准备好身份证和记有手机号码的小纸条。
(二)核酸检测30分钟前不要吸烟、喝酒、咀嚼口香糖等,主动出示健康码,排队等候保持“1米线”,采样时保持“3米线”,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扫码、登记、采样等流程。
(三)请注意保持现场秩序,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安排,主动帮助老年人和未成年人,讲公德、重品德,全程佩戴口罩,不抽烟、不聚集、不聊天,防止交叉感染。完成采样后,请在现场工作人员统一指挥下,按照规定路径尽快离开采样点。
(四)本轮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24小时内未接到疾控部门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五)对于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请及时向所在社区工作人员报备,街道将统一安排上门服务。没有身份证的儿童,请家长随身携带好家庭户口簿陪同检测。
(六)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暂时不要前往集中采样点,请告知所在街道社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等已采取管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仍按照原规定执行,根据管控要求,由负责管控单位安排、联系采样。
(八)接受核酸检测是居民的义务,请大家主动配合,做到应检尽检。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未参加核酸检测而出现阳性病例的人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严肃处理。
李沧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李沧全民核酸检测点”小程序
李沧区全体居民核酸检测采样点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