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人大代表林华:打造《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的“青岛方案”
青岛新闻网4月16日讯(记者 孙志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一次将家庭教育上升到法律层面,在家庭责任、国家支持、社会协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做好家庭教育工作进行了全方位规定。在今年的青岛两会上,青岛市人大代表、青岛第三十四中学副校长林华就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她表示,青岛应汇聚各方力量,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打造《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的“青岛方案”,推进家庭教育各项工作实、细、新,全力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升家庭幸福指数。
据林华介绍,《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强调了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所应承担的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明确了家庭教育应有的内容、方向及方式,同时也规定了各级政府行政部门、国家机构和各类相关社会组织等均应在各自职责范围领域为家庭教育提供支持与服务,使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在国家和社会层面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
林华表示,今年是《家庭教育促进法》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法条的落实需要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且协同联动、主动作为,用具体、有效的措施推动进一步细化落实,截止目前,已有兄弟省市出台了当地的《家庭教育促进条例》,上海人民检察院还出具了《家庭教育指导建议书》,青岛也应该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打造《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的“青岛方案”。
林华建议青岛一方面要健全运行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完善协同工作的运行机制,通过联席会议、成立工作小组等形式,理顺各自工作职能;一方面要设置家庭教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开展家庭教育师资的培训、编写指导读本、建设信息化平台、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等。
林华还建议青岛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建设,要依法落实指导机构的功能和定位,让家庭教育研究、队伍培训、公共服务产品研发等更加规范;同时要建立督导评估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制定专项工作推进方案,将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推动家庭教育实施体系的形成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