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最新目标 2035年初步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青岛新闻网4月12日讯(记者 朱颖)记者今天上午从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市海洋发展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快打造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助力海洋强国建设的意见》,《意见》已并正式印发。《意见》提出,到2025年,预计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以上,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以上,现代海洋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到2035年,初步建成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生态环境优美、海洋文化繁荣、海洋国际交流合作活跃的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意见》共5000余字,包括7个部分27条。其中,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第二到第六部分谋划部署了“五个中心”建设。
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包括加强海洋重大科研平台建设、引领国家海洋重大科技创新工程、提升产学研协同创新能力、打造国内领先的海洋人才矩阵等4项工作。通过推动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试点国家实验室入列,支持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加快发展,推动部、省、市共建国家深海基因库、国家深海大数据中心、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进一步巩固提升青岛海洋科技创新能力。
全球现代海洋产业中心包括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集群、壮大船舶海工装备制造业、加快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积极发展海洋新能源产业、创建海水淡化示范城市、稳步发展深远海未来产业、打造现代渔业样板、加快智慧海洋建设、打造特色海洋旅游目的地等9项工作。通过推进中国北方(青岛)国际水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基地、蓝谷药业海洋科技谷、百发海水淡化扩建工程、中鲁海洋创新产业园,争创国家海水淡化示范城市,建设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等一批重大项目、重大任务,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
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包括创建区域性国际航运中心、拓展金融服务海洋经济发展领域、提高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水平、提升服务国家战略能力等4项工作。通过加快董家口港区项目建设,推进国际邮轮母港区开发建设,支持金融机构开展海洋绿色信贷、蓝色债券示范金融业务试点,建设国内国际多式联运组织中心等举措,引领打造世界一流海洋港口和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中心。
全球海洋生态示范中心包括建设绿色生态海岸带、增强服务碳达峰碳中和能力、加强海洋生态修复和防灾减灾等3项工作。通过优化海岸带及近岸海域开发保护总体布局,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加强海湾生态养护与修复,加强海洋环境预警监测能力建设,提升赤潮、绿潮等生态灾害防控能力等措施,引领打造“水清、岸绿、滩净、湾美、岛丽、物丰”的美丽海洋。
全球海洋事务交流中心包括积极构建海洋开放新高地、拓展国际海洋合作空间、搭建国际组织合作发展新平台、建设世界知名“蓝色会都”等4项工作。通过建设上合海洋科学与技术国际创新转化中心,推进“透明海洋”“丝路方舟”等海洋科技合作伙伴计划,建设青岛海洋国际合作中心,办好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青岛论坛、世界海洋科技大会等海洋展会活动,引领拓展海洋领域国际合作。
最后一部分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和资源支撑,加强工作推进等3项工作。重点强调了市委海洋发展委员会领导作用,明确了各区(市)、功能区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强化政策和资源支撑,加强工作督导落实,确保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有序推进。
下一步,市海洋发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即将召开的市“两会”精神,重点抓好《意见》《行动计划》《海洋15条》的落地实施,加强政策解读,在全市进一步营造认识海洋、走向海洋、经略海洋的热潮,全面增强向海图强发展新优势,加快推动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开拓新局面、实现新飞跃。
答记者问实录
问:我们了解到,从去年开始,我市就着手研究起草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的相关文件,这一年来青岛的海洋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和进展?
答:去年4月,中央出台了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有关文件,把青岛海洋发展摆在全国沿海城市的第一梯队,对我们来说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为落实好中央文件精神,我们一边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一边谋划推进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推动海洋经济、科技创新、航运贸易、生态环保、对外开放等各方面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一是海洋经济质量持续增强。根据省反馈数据,2021年全市完成海洋生产总值4684.84亿元,总量居全国沿海同类城市第一位,同比增长17.1%,占GDP比重达30%以上。重点海洋产业实现较大增长,海洋交通运输业增长26%左右,海洋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增速超过18%,以海洋设备制造、海洋材料制造等为主的海洋相关产业增速达到23%左右。二是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总投资2700多亿元的95个涉海重点项目,全年完成投资408.4亿元、实现年度计划的126.8%;海洋领域新签约项目143个,总投资1426亿元。三是海洋创新能力不断提升。海洋试点国家实验室建设稳步推进,中科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正式启用,中国海洋工程研究院(青岛)挂牌成立,7家省级海洋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评估考核为优秀、列全省第一。四是港口枢纽地位日益凸显。青岛港货物吞吐量6.3亿吨,集装箱吞吐量2371万标准箱,分别居全国沿海港口第4位、第5位。泛亚码头、大唐码头(二期)等11个港口项目加快建设,山东国际航交所挂牌成立。五是海洋环境治理成效显著。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8.8%,灵山湾荣获全国首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妥善处置海上突发溢油事件、史上最大规模浒苔绿潮灾害,把对城市环境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2022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锚定“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的目标,着力打造好“五个中心”,大力实施“十大工程”,力争全年海洋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加快迈向“活力海洋之都、精彩宜人之城”。
问:您刚才介绍了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的《意见》和《行动计划》中提出了多项在全国具有重要引领性、首创性、示范性的重大工程,您能不能举几个具体的例子介绍一下?
答:感谢媒体朋友的提问。中央赋予青岛的使命是“强化海洋功能和特色,带动形成一批现代海洋城市”,我们理解,要承担好这一使命,必须力争在各方面中体现出引领示范作用,因此,我们认真研究中央文件精神,对其中明确由青岛承担的,以及青岛可以先行先试的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都一一进行了部署。
比如在国际海洋科技创新中心方面,我们积极对接国家部委,争取到国家深海基因库、国家深海大数据中心和国家深海标本样品馆等国家深海三大平台落户青岛。“深海三大平台”建设是落实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实践,对于国家安全、海洋维权都深具战略意义,承接并推进好这项任务凸显了我市向深海进军,积极主动承担国家使命的信心决心。该项目将采取部省市三方共建的方式,“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加快推动该项目建设,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青岛贡献。
在建设全球现代海洋产业中心方面,我们提出高水平建设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加强试点引领,探索深远海养殖发展新模式、新方案。青岛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是全国首个试点深远海资源开发利用的新模式,我们将试验区定位为国家水产养殖绿色发展示范区、深远海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和陆海统筹体制创新先行区。经过一年多的探索,示范区深远海养殖中央综合管理平台投入使用,“深蓝1号”网箱实现全球首次低纬度深远海养殖三文鱼规模化收鱼,同时养殖水体15万立方的“深蓝2号”网箱开工建设。另外,国信集团投资建设的全球首艘10万吨级全封闭游弋式大型养殖工船“国信1号”即将交付使用,未来3-5年还将相继建设20艘、总载重量200万吨的养殖工船船队。“十四五”期间,我们将积极稳步扩大深远海养殖规模,打造陆基育种、近海驯化、远海养殖、综合加工的深远海绿色养殖新模式。
在建设国际航运贸易金融创新中心方面,我们提出助推青岛港开展智慧港口建设试点。智慧港口是加快推进海洋强省建设的必然路径,也是港口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抓手。青岛港是全国智慧港口建设的试点单位,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是全球领先、亚洲首个真正意义上的全自动化集装箱码头,也是全球首个融入“氢+5G”的智慧绿色码头,曾8次刷新世界纪录。尤其是疫情之下,世界各大港口因疫情影响吞吐量纷纷下跌的情况下,青岛港智慧绿色港口建设为全球港口提供了“中国样板”和“中国智慧”,2021年集装箱吞吐量2371万标准箱,居全国沿海港口第5位,这其中“智慧绿色港口建设”功不可没。“十四五”期间,我市将助推青岛港全面推进智慧港口技术突破和产业发展,“做强做优”、成为全省、全国乃至全球智慧港口建设打造科技创新的示范和样板,为建设海洋强省提供科技支撑。
在建设全球海洋生态示范中心方面。我们提出支持建设自然碳汇交易中心(山东)项目。大家都知道,目前我国每年要排放约100亿吨二氧化碳,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自然碳汇交易中心(山东)项目是国家发改委同意,经省发改委批复建设的国内首家自然碳汇交易中心,将积极服务“双碳”目标,针对性研究海洋领域增汇减排、碳汇核算交易等实施路径,稳固提升海洋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自然碳汇交易中心(山东)筹建工作,推进项目早日建成,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助力全市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早日实现。
问:近几年来国内多个沿海城市都提出了“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目标,但刚才您提出“十四五”期间青岛将建设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这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因?
答:感谢媒体朋友的提问。“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概念源自2012年国际咨询机构“梅农经济”发布的“全球领先的海事之都”评选报告,具体评价指标主要包括航运、海事金融与法律、海事科技、港口与物流、吸引力与竞争力五大领域。同年,我国学者在开展全球海洋经济课题研究时将“世界领先的海事之都”翻译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2017年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中首次提出“推进深圳、上海等城市建设成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随后国内多个城市也各自提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在“十四五”期间国家层面没有再沿用这一提法,而是提出“支持深圳、青岛等强化海洋功能和特色,带动形成一批现代海洋城市”。
虽然国内对这两者尚无具体评价指标,但在前期对接国家有关部委、听取国内海洋领域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我们经过综合研判,认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标准更高、影响力更大,因此我们提出将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作为我市“十四五”阶段性目标,同时提出到2035年创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远期目标。这样的目标设置更加符合我市实际,也更加科学合理。当然,无论是引领型现代海洋城市还是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我们关注的始终是建设过程和建设内容,目的都是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青岛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