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疾控中心:所有入青返青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目前,全市疫情形势平稳可控
社会面实现动态清零
社会传播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但全国疫情仍处高位平台阶段
疫情防控仍面临
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
需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继续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
因此,青岛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
在日常生活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01
风险地区人员,回青严守规定
所有入青返青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阴性证明的应在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重点关注吉林、上海、河北、辽宁、福建等近期疫情发展较快的省市及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地市。
对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流出人员,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天、第3天、第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尚未公布中高风险地区但发生聚集性疫情或存在社区传播风险的,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执行。
02
高风险岗位人员,配合防疫措施
机场和港口区域与入境人员或货物有直接接触的服务保障人员、隔离场所、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冷链相关企业等高风险岗位人员尽量避免来青,确需入(返)青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3天向目的地社区(村居)报备,返乡后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03
合理安排出行,规避风险地区
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发热病人、健康码“黄码”等人员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建议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
04
密切关注轨迹,配合防疫措施
近期有外出旅行史的人员,请密切关注疫情发生地区公布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流调轨迹信息和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与阳性感染者活动的时空轨迹重叠人员、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同时空伴随人员,要立即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告,配合落实流调随访、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05
加强自我防护,减少人员聚集
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戴口罩仍然是阻断病毒传播的有效方式,即使在完成全程疫苗接种和接种疫苗加强针的情况下,也同样需要在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场所佩戴口罩。外出尽量避免前往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坚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的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处于电梯和密闭公共场所时,遵守呼吸道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尽量避开他人,用纸巾或弯曲的手肘遮挡口鼻,防止飞沫飞溅,使用后的纸巾立即丢进垃圾桶并洗手。积极配合社区、公共场所的测温验码、健康监测、登记报备、预防性消毒等防控措施。
每日监测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得去人群密集场所。尽量不要组织和参加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
06
服从统一部署,及时核酸检测
按指挥部统一部署分级分区域有序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广大市民应继续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务必及时主动参加核酸检测。携带个人身份证,分时段有序前往采样点检测。在等待采样期间,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测温亮码,全程佩戴口罩,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礼让老人、孩子及其他需要照顾的人员,严格遵守排队间距规定,采样结束后,迅速离开现场。
07
配合随访检测,不信谣不传谣
近期全省启用了“山东省疫情防控随访热线(0531)88710000”,专门用于疫情防控涉疫风险人员的社会排查随访,大家可以放心接听,并请主动配合随访人员,准确提供个人基本情况和健康状况等信息。如果您接到省或市发送的疫情风险提醒短信后,请立即联系所在社区(单位),按照当地要求进行流调随访、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疫情权威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众志齐心力,拧就千钧绳
让我们共同努力
共筑疫情防控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