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关于划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区域的通告
2022-03-10 06:41 淄博卫生健康
为切实做好淄博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结合疫情流调溯源实际情况,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周村区北郊镇大埠村、永安办顺源街9号、桓台县果里镇沈家村3号楼为封控区,北郊镇为管控区,周村区其他地区均为疫情防范区。
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
淄博关于划定新冠肺炎中风险地区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10日0时起,将淄博市周村区大埠村牛仔服加工厂、凌典牛仔服装店划为中风险区。
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