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政策保障衔接,青岛全民补充医疗保险今年不再执行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2月22日讯 今天,青岛市实施各项医疗保障新政策新闻发布会举行。观海新闻记者获悉,青岛市特有的医疗保障制度——全民补充医疗保险,今年不再执行了。停止执行这项政策的原因是什么?停止执行以后,如何做好原来保障的衔接?
全民补充医疗保险是青岛市2017年推出实施、由财政资金和医保资金共同承担的一项地方补充医保制度。2017年以来,年平均约5万余名参保人受益,年平均支出3亿元。这项制度,在国家开展高值药品谈判之前即已实施,具有一定的开创性,是一项具有青岛特色的医疗保障制度。
2021年,国家及省相继出台了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对医疗保障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金支付范围、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等进行规范。要求各地市要严格遵守国家及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不得出台超出清单范围的制度政策和特殊待遇政策,已经出台的要清理规范。同时,国家及省对医疗保障制度构架进行了统一要求,必须按照规定的三重医疗保障制度执行,分别是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含职工大病保险、居民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我市原先单独推出的全民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属于三重制度之外的制度安排,因此在2021年底此项制度文件到期后便不再继续执行。
虽然这项制度停止实施了,但从保障参保人待遇的角度考虑,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改革风险,市医保局主要从三个方面作了相应的政策安排:随着国家药品谈判的常态化和品种扩大,我市原全民补充医保制度保障的特药先后已有46种纳入了基本医保保障,目前剩余山东省谈判的7种药品,按规定转到我市大病保险进行支付保障,确保使用此类药品的患者待遇不降低;扩增了医保目录药品和医用耗材,并提高了医用耗材的医保支付标准,也就是说把医保范围内的报销标准适当提高,自然就把医保范围外的个人自费费用减少了。经过测算,本次耗材的调整,每年可为全市参保人减少4.6亿元的负担,这已经达到了全民补充医保年平均支出的标准;通过“琴岛e保”进行保障衔接,将医用耗材超过医保支付标准的费用纳入“琴岛e保”理赔范围,并新增25种高值特药纳入“琴岛e保”理赔责任,同时新增了1088种医保目录外药品保障,满足临床所需。今后,市医保局也会对这些保障内容适时进行调整,降低群众实际就医负担。(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郭菁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