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目标 六项任务!未来五年青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这样做
青岛新闻网2月15日讯(记者 李倍)今天上午,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媒体通气会,就《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了详细解读。
记者在通气会上获悉,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既是生态环境问题,也是民生问题。2021年,全市海洋生态环境质量继续改善,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9%,保持稳中向好趋势;在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评选活动中,青岛灵山湾获评全国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第一名,成为省内唯一成功入选的优秀案例;建立健全市、区市、镇街三级百名湾长组织体系,三级湾长累计巡湾1598次,切实将海湾管理保护任务落地落实,聘请民间湾长、义务(志愿)湾长、社会监督员共67名,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保护海洋环境的责任意识;按照“取缔一批、治理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组织开展入海排污口整治,目前,已完成80%的整治工作,完成整治数量位居全省第一。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我市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我市出台了《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规划》确定了四大目标,六项任务,并创新使用“四分法”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未来五年将青岛海湾建设成为人民群众的会客厅,让青岛市民切实增加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享受碧海银滩!
未来五年青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立四大目标
《规划》确立了四项原则,四个目标,以及十项指标,对未来五年我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和全面系统谋划,对“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等作出部署安排,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加快实现“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保护目标,为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提供生态支撑,扛起落实海洋强国战略的使命担当。
其中,四项原则为陆海统筹,系统治理;问题导向,目标可达;精准施策,责任明晰;多方共治,上下联动。四个目标为,入海污染源得到有效管控,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保持稳定,劣四类海水水质面积不断下降,主要河流入海国控断面实现消劣;海洋生态破坏趋势根本遏制,生态保护红线得到严格管控,典型海洋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保护利用空间布局合理有序,经济社会功能与自然生态系统更加协调,“美丽海湾”保护与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初步构建,向健康海洋、和谐海洋迈进,让公众享受到碧海蓝天和洁净沙滩,切实提高老百姓临海亲海的幸福感。
同时,《规划》参考国家和省“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标设置情况,共设置海洋环境质量、改善海洋生态质量、亲海环境品质等三大类共10项指标。
创新使用“四分法” 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同时,记者在此次通气会上了解到,《青岛市“十四五”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最大的亮点工作是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青岛创新使用“四分法”选划“美丽海湾”。
一是分区选划,打造湾群。按照海湾自然生态属性,并结合行政管理便利性,在对接青岛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基础上,提出按照功能区选划的基本理念,夯实美丽海湾分区管控思路。共划为六大湾区。
二是分类管控,突出重点。按照海湾主体功能类型,如生态保育型、旅游亲海型、渔业养殖型、港口产业型、综合治理型等,分门别类选划海湾,按照基础性指标+特征性指标相结合建立差异化的考核指标体系。
三是聚焦问题,分级定类。按照各海湾面临的主要海洋生态环境问题,将各类海湾分成整治、提升和建设等三级,其中整治类海湾为目前环境问题较多且难以短时间解决的,提升类海湾为目前环境问题较多且在一段时间内能解决的,建设类海湾为目前环境问题较少且短时间按内可解决的。
四是分批建设,梯次推进。按照海湾分类,利用3个五年时间,分批建设美丽海湾。其中,“十四五”期间,重点打造建设类海湾,“十五五”重点打造提升类海湾,“十六五”重点打造整治类海湾。
《规划》共制定六项主要任务 让青岛市民享受碧海银滩
本次《规划》共制定了六项主要任务,一是在持续改善海洋环境质量方面,主要措施包括:深化陆源入海污染控制、强化陆海衔接区域环境管理、推进海洋污染防治。
二是加强海岸带生态保护方面,主要措施包括:严守海洋生态空间、修复湿地生态环境、实施岸线保护工程、实施海岛保护工程、保障海洋资源可持续发展。
三是全面防控环境风险方面,主要措施包括:提高海洋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完善海洋环境灾害抵御设施。
四是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方面,主要措施包括:科学布局、精准施策,将全市49个海湾分为崂山湾区、西岸前海湾区、东岸前海湾区、胶州湾区、古镇口-董家口湾区以及丁字湾-田横湾区6大湾区,梯次推进“美丽海湾”建设。
五是应对气候变化,建设低碳海洋方面,主要措施包括:增强服务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能力、促进海洋产业减污降碳。
六是提升海洋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方面,主要措施包括: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健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体系、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体系、加强环境治理科技支撑体系。
为完成上述任务,《规划》按照不同湾区梳理了21项重点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海湾污染治理、海湾生态保护修复、亲海环境品质提升以及海洋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类别。为保障《规划》落实到位、发挥实效,建立了坚持统筹联动、加强调度评估、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社会监督等保障措施。
《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全市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我们将以此为引领,紧紧围绕山东省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十大创新”工作要求,瞄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控,以湾长制为统领,持续推进美丽海湾创建,科学开展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和生物多样性调查,全面整治入海排污口,陆海统筹,加大海洋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和协作执法力度,从根源上治理入海污染排放,建设“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将青岛海湾建设成为人民群众的会客厅,让青岛市民切实增加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享受碧海银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