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建设20所左右特色高中 适当上浮学杂费 青岛出台特色高中建设实施方案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月25日讯 市教育局25日发布《青岛市特色高中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市将重点建设20所左右人文、科技、艺术、外语、体育、海洋、金融、民族教育、国际教育等省级、市级特色高中。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色公办高中,学杂费收费标准按照不超过现行基础30%的比例适当上浮,新增学费主要用于特色课程开发、特色活动开展、办学条件改善等。
近年来,我市探索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综合高中、特色高中“四个高中”办学模式,此次方案的出台,旨在破解普通高中发展“同质化”、办学活力不足等问题。我市将利用3至5年左右时间,使特色发展理念在全市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都得到深入贯彻实施。全市将重点建设20所左右人文、科技、艺术、外语、体育、海洋、金融、民族教育、国际教育等省级、市级特色高中,设立一批覆盖国家课程的学科基地,构建贯通招生、培养、评价、管理等环节的体制机制,引领全市高中教育由标准化、规范化向有特色、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特色高中的建设任务包括建设特色课程体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创新育人方式探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发挥引领辐射作用。
其中提到,根据目标定位和学校实际,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内涵丰富的课程体系,完善相应的课程设置、课程实施、课程评价、课程资源建设等配套制度,打造学校特色学科课程群或资源库,满足学生的多元发展需要;
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构建学生个性化培养模式;加强与高等学校、教科研机构合作,开展联合育人、课题研究等,强化教科研支撑,探索拔尖创新后备人才培养新模式;深入组织实施教师、教研、教学“三教提升”项目,以课程开发能力、课程实施能力、生涯指导能力“三个能力”建设为重点,持续加强教师专业成长共同体建设;
依托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强化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和社会实践评价,发挥其评价引领作用,创新学生差异发展路径,将满足学生发展能力作为对教师贡献度评价的重要指标;推进教育家办学,充分发挥校长领军作用,加强特色学校愿景规划、创新实践和品牌宣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在特色领域成为全市课程建设高地和教师研训基地,辐射带动全市高中学校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我市将面向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开展特色高中建设,在全面创建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所、命名一所”的原则,通过立项申报、周期遴选、专家跟进、四级联创,有序开展创建命名、辐射引领等工作。我市将加强政策扶持,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色公办高中,学杂费收费标准按照不超过现行基础30%的比例适当上浮,新增学费主要用于特色课程开发、特色活动开展、办学条件改善等。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还将成立特色高中建设监测评估专家团队,定期对特色高中开展办学质量专项监测评估,重点监测特色高中特色发展和育人水平提升情况,对各特色高中创建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不断提升特色高中的特色办学品质。(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沐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