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青岛快评|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一审宣判,网友的声音为何一边倒?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2022年1月10日,雨夹雪。
从一早开始,人们都在关注江歌遇害一案的判决。
上午,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大多数网友是认同的:
多少钱都难以买回江歌的生命。
多少钱都难以抚慰母亲江秋莲心里的伤痛。
五年多来,江秋莲如同电影里打官司的秋菊一般,忍受了多少的艰辛和磨难,以及一些冷言冷语,他要争取的只是一个正义,一个“理”,以此告慰女儿。
法院的判决中,不仅从法律上厘清了刘暖曦的责任,还从道德层面作出了解释,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
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司法裁判应当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基于民法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在社会交往中,引入侵害危险、维持危险状态的人,负有采取必要合理措施以防止他人受到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形成救助关系的情况下,施救者对被救助者具有合理的信赖,被救助者对于施救者负有更高的诚实告知和善意提醒的注意义务。
本案中,根据现有证据,作为被救助者和侵害危险引入者的刘暖曦,对施救者江歌并未充分尽到注意和安全保障义务,具有明显过错,理应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指出的是,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给予了真诚的关心和帮助,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其无私帮助他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济。
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负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这样的判决书,我服。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如果单从表面的直接因果关系来说,杀人偿命,人是陈世峰杀的,所以要算账找陈世峰去。这恐怕也是刘暖曦一家一直以来的思维逻辑。
在江秋莲女士的抖音里,有一段她与刘暖曦父亲的电话录音,录音里基本也表达了这个意思。一家人似乎并不感觉自己有错,反而认为江秋莲在胡搅蛮缠。
法律却也容情——此情乃人之大情、大道、大德,要“守护社会道德底线,弘扬美德义行,引导全社会崇德向善”。
这个判决结果,可以说江秋莲赢了,也是正义、道德的胜利。
昨天,江秋莲在抖音里发布10日开庭消息后,有网友如是说——
“人们会教自己的孩子以后不要当刘鑫。”
相信这一案件,会对社会的道德和教化起到一定的警醒和提升作用。
人啊,一定要懂得感恩。
只是,不知道刘暖曦一家是否会真正懂得这个道理。笔者对此不抱乐观态度。
在心理学上有个邓宁-克鲁格效应,指的是能力欠缺的人在自己欠考虑的决定的基础上得出错误结论,但是无法正确认识到自身的不足,辨别错误行为,是一种认知偏差现象。这些能力欠缺者们沉浸在自我营造的虚幻的优势之中。
那些抱残守缺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也是不思悔改的人,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懂得什么是感恩,什么是良知。
只能说,刘暖曦一家人可恨又可怜。
最可怜的是江歌及其妈妈。
回首案件过程,江歌遇上的是两个什么人?
但凡陈世峰有点理性,也不会因为失恋而要杀害刘暖曦,甚至面对劝架的江歌竟然挥刀相向,只能用“丧心病狂”来形容。
但凡刘暖曦有点良知,也不会屡次将江歌置于险境,在江歌遇害后,也不会彻底躲起来并恶语相向。
人最怕的是遇人不淑,你对人掏心掏肺,别人对你狼心狗肺。
五年多的波折,终于尘埃落定。如果要说此案教训,我们只能说,对待朋友要真心,也要“留心”;面对朋友的恩惠,绝不能“刘鑫”。
今天还是腊八节。对于江歌妈妈来说,女儿被迫离开自己1894天了。
过了腊八就是年。但愿此后的每一天,江秋莲女士的心中只有对女儿的思念没有伤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