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尚未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12月底截止!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2月17日讯 为减轻灵活就业人员疫情期间的缴费负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出台了《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号)文件,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对2020年自愿暂缓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此政策将于2021年底到期。另外,根据国家统一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允许跨年补缴社保费。
为此,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提醒尚未缴费的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请务必于2021年12月20日前及时在本人社保费代扣银行账户中存足缴费资金,以确保扣款成功,也可于2021年12月底前通过我市税务部门提供的其他缴费渠道进行缴费。如有疑问,请咨询社保经办机构或本人社保费代扣银行网点。(部分信息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通讯员 张晓明)
税务部门主要缴费渠道及操作步骤
1.“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
关注“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微服务”——“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选择人员编号、险种类型、缴费年度,核对无误后,在线完成缴费。
2.微信App(“城市服务”)
打开微信App——支付——“城市服务”,选择热门服务“社保综合”——“青岛税务社会保险缴费”——输入参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点击“下一步”——选择人员编号、险种类型、缴费年度,核对无误后,在线完成缴费。
3.支付宝App(“市民中心”)
打开支付宝App——“市民中心”——办事大厅——查看“社保”——点击“青岛税务社会保险缴费”——输入参保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核对无误后,在线完成缴费。
4.税税通App(“个人办税”)
打开税税通App——点击“办税”——个人办税——点击“灵活就业、居民社保费”——填写参保人基本信息,核对无误后,在线完成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