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山东启动新一轮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政府预算始终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发挥着基础性、关键性、保障性作用。
这一重要领域迎来新的改革“路线图”。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六个预算”改革方向,要求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健全完善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的现代预算制度,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从财政总体形势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山东各级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加之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预算管理中一些深层次问题逐步暴露出来,迫切需要通过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效率、挖掘潜力、释放活力。《实施意见》聚焦预算管理薄弱环节,从预算收入、支出、执行、绩效、公开、风险防控六个方面,研究制定23条重点改革措施。
深化实施“综合预算”改革,重点是坚持“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盘子”,加强政府收入、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收入、财政存量资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五个方面统筹,完善“四本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全口径同步编制、相互衔接机制,增强政府资源统筹运作能力。
深化实施“零基预算”改革,重点是坚持量入为出、急需先办,全面推行“零基预算”管理,大力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入推进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全面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增强对全省重大战略任务的财力保障。
深化实施“刚性预算”改革,重点是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依法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强化预算支出执行控制,优化国库集中收付管理,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和约束力。
深化实施“绩效预算”改革,重点是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实施专项资金和重大政策、国有资本资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等领域绩效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压实预算管理责任,促进预算与绩效深度融合,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深化实施“透明预算”改革,重点是坚持“公开规范、阳光透明”,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加快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进全省财政系统信息贯通,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督,建立全过程资金监控机制,提高预算管理透明度和运行效率。
深化实施“可持续预算”改革,重点是坚持“统筹发展安全,兼顾当前长远”,完善政府依法举债融资机制,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和县乡“三保”风险,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可持续发展。
《实施意见》在强调全面落实中央改革“规定动作”的同时,注重改革系统集成和接续创新,提出一系列具有山东特色“自选动作”。如,巩固2019年省级预算管理“全口径、一体化”改革成果,将“四本预算”和政府债务预算(计划)同步编审、统筹管理上升为全省面上的制度性安排。强化财政资源统筹的措施办法,明确提出“五个统筹”的全方位统筹体系,广泛筹集各类资源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再如,把专项资金作为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管理的重要载体,全面推广省级涉农资金、科技创新资金等统筹整合成功经验,在全省推开“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推动集中财力办大事。在深化预算管理“放管服”改革的同时,坚持“放权不放责”,进一步理顺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权责,突出强调要财政部门监管责任和部门单位预算管理责任两个责任主体“双压实”等。
据了解,为确保《实施意见》改革举措落实落地,省财政厅后续还将根据改革推进情况,制定完善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办法,推动形成“1+N”的制度体系,确保改革推进有据可依。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代玲玲 王鹤颖 实习生 胡方琦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