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直部门公用经费压减20%
12月8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解读《山东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山东省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
近年来,受疫情冲击、减税降费等因素影响,山东财政特别是基层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处于“紧平衡”状态。但公共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管有多大困难,也要确保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只增不减、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实落地、确保每件民生实事扎实完成,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具体工作中,省财政厅将采取“压、保、管、建”等措施,千方百计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投入。
“压”,就是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以及一般性支出。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今年省级预算取消到期政策166.4亿元、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90.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2.6%。继续加大一般性支出压减力度,省直部门公用经费压减20%,其中会议、差旅、培训等经费压减30%,除确需急需情况外,不再实施办公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不购置公务用车,新增资产配置与存量资产挂钩,腾出资金保民生投入。
“保”,就是重点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持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投入力度,聚焦群众关心的教育、就业、医疗、养老、社会救助等领域,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资金倾斜力度。其中,全省教育投入2200亿元以上,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20%以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再提高5%左右,基础养老金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城乡低保、城乡特困、孤儿等9类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
“管”,就是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基本公共服务资金关系群众福祉,资金管理好不好、使用绩效高不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强不强。将继续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资金制度建设,推进民生政策和资金信息公开,完善惠民补贴“一本通”制度,确保每一笔资金都真正用到群众身上。同时,对大部分民生保障资金,实行“一竿子插到底”的直达机制,确保资金精准直达受益对象、直接惠企利民,更加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
“建”,就是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长效机制。一方面,深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对教育、养老、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共同财政事权民生事项,按支出责任予以足额保障,切实减轻基层民生支出压力,为各项基本公共服务政策落实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落实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制度,加强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循序渐进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增强政策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