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县(市、区)名单公示:青岛两个区在列
关于第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试点县(市、区)名单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鲁文旅产〔2021〕7号),经各市申报、专家评审、视频答辩等环节,拟确定济南市历下区等8个县(市、区)为第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青岛市市南区等12个县(市、区)为第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市、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12月3日至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均可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提出。异议须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通讯地址: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济南市经十一路12号)
联系电话:0531-51791739、51791734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3日
第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县(市、区)名单
(共8个,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济南市:历下区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
淄博市:张店区
枣庄市:滕州市
东营市:东营区
潍坊市:诸城市
济宁市:邹城市
威海市:环翠区
第一批省级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县(市、区)名单
(共12个,按行政区划序列排序)
济南市:章丘区
青岛市:市南区
淄博市:临淄区
烟台市:蓬莱区
潍坊市:奎文区
日照市:莒县
临沂市:郯城县、河东区
德州市:夏津县、齐河县
滨州市:滨城区
菏泽市:郓城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