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 青岛初中学生课后服务将这样进行
青岛新闻网11月17日讯(记者 韩彤彤)日前,青岛市教育局等3部门印发《关于做好青岛市初中学生课后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通知》明确了青岛初中学生课后服务开展要求。据了解,各学校应提高课后服务质量,规范开展课后服务,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分配到学科,不得收取学生费用。
提高课后服务质量
课后服务主要开展作业辅导和素质拓展活动,引导学生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完成或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课业辅导帮助,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
学校要充分发挥教师专业特长,做好相关培训,提升课后服务能力;要将课后服务活动(课程)研究开发作为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与校本特色课程开发紧密结合,充分挖掘利用校内外资源,丰富课后服务活动内容形式。
学校要利用国家和省市及各区市教育教学资源平台以及学校网络平台,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专题教育资源和覆盖各年级各学科的学习资源,组织优秀教师开展免费在线互动交流答疑,引导学生用好免费线上优质教育资源,做强做优免费线上学习服务。
规范开展课后服务
上学日晚上可开设自习班,但不得集体教学或补课,不得分配到学科,不得收取学生费用,走读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寄宿制学生不晚于21:00。
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违规办学或开展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严禁开展商业推广性质的活动,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第三方联合牟利,严禁有不良记录的社会机构、场所、人员等进入校园和参与课后服务,不得组织开展危险性较高的活动。
学校要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管理机制,建立意见征集反馈机制,广泛听取师生及家长意见,完善课后服务工作,确保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完善课后服务经费保障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28号)关于“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实现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全覆盖”的要求,各初中学校依需开展课后服务。
初中课后基本服务经费保障参照《关于做好青岛市小学生课后校内托管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9〕011号)关于小学课后服务拨付标准执行,即:各区市确定需托管学生人数,区市财政局按每生每小时2-5元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区市确定),以增加教职工绩效工资总量的方式拨付。
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根据学校开展课后服务的情况,相应核增绩效工资,在当年度学校绩效工资总量内单列,不作为次年正常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专项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对聘请校外人员提供课后服务的,课后服务补助可按劳务费管理。
做好师资及安全保障
各区市可根据实际,对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完善有关激励措施,在工作量计算、评先树优、职称评聘中予以倾斜。
学校可统筹安排参与课后服务教师“弹性上下班”,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女职工、家庭负担较重职工及上班距离较远职工的关心关爱。上学日延时托管服务、寒暑假托管服务经费保障及参与人员激励补助措施参照日常课后服务工作,由各区市结合实际确定。
各区市教体局应指导学校健全完善课后服务安全管理制度,强化人防、技防、物防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排查,防范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