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马善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21-10-26 16:46 青岛新闻网
青岛新闻网10月26日讯(记者 陈志伟)今天,青岛新闻网记者从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近日,曲阜师范大学原党委副书记马善军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善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善军利用担任中共宁津县委副书记、宁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中共平原县委副书记、平原县人民政府县长、平原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