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 全市18家批发市场配备驻场监管员
青岛新闻网10月25日讯(记者 黄晓)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管出来”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今年起,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农批市场食品安全“五项制度”推进要求,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18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组织全面推行“五项制度”,把住流通环节重要关口,保障市民“菜篮子”食品安全。
一是驻场监管制度。对每家批发市场均配备2名驻场监管人员,专门负责市场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目前,全市18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共配备36名驻场监管员已全部到位。
二是“快检+互联网”制度。制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快检室建设及快检操作指南》,督促市场按照要求配备快检设备及检测人员,对入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每日抽检,凡无法提供合格证明文件的,须经检测合格方可入场销售。加强数据管理,将快检数据实时上传“山东菜场”系统,目前全市已累计上传快检数据155294条,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在市场进行公示。同时,在入场查验区、快检室、信息公示区安装摄像头,全市18家市场的54处摄像头均接入视频监控系统。
三是定量监督抽检制度。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定期监督抽检,规定每个市场每月不少于50批次抽检量。对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的依法严格处罚,并对相关供货商实施控制措施。
四是扫码追溯制度。大力推进山东省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追溯平台“山东菜场”的应用,目前全市18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均已推进实施,在市场入口公示“开办者二维码”,入场销售者在进入市场时“扫码入场”,市场开办者可以在系统上查验相关产品的供货凭证及合格证证明,对照入场产品严格把关。入场销售者在市场内公示“销售者二维码”,供采购者“扫码交易”,目前,全市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已实名注册3985户,并获得一户一码,累计录入农产品信息35683条,均可实现电子化追溯管理。
五是半年检查制度。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交叉检查方式,每半年组织对批发市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依法严格处理,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下一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将在食用农产品市场快检规范化、追溯平台信息互通以及电子监控智能化等方面继续完善提升,同时,强化日常监管和监督执法,促进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主体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