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迎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食安青岛”实现了“两个显著提升”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15日讯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自2014年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试点活动启动后,青岛统筹调动各方面资源力量,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治理保障水平,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2017年创建成为全国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2014年到2020年,青岛市坚持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实现了“两个显著提升”:食品评价性抽检合格率从98%提升至99%,群众满意度从68.83%上升到97.22%,并连续多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今年青岛迎来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复审就是一次新的创建,需要社会各界、全体市民同心协力、携手共创,共同建设“食安青岛”。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没有终点,只有好上加好。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巩固提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意见》,坚持标准不松、力度不变。青岛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顶格协调机制。落实党政同责,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列入年度督查项目。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区市、镇街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政法委的“一揽子”协调联动机制,推动食品专业网格与城乡社区基础网格有机融合,动员城乡社区网格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监管,构建食品安全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这些年来,青岛市坚持把从严执法作为解决当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撒手锏”,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订餐、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未成年人食品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已查处食品安全案件973件,罚没款2168万元;立案侦办食品领域刑事案件14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2人。将食品定性定量检测连续十年纳入市办实事项目,每年设置专项资金,安排6.5万批次的定性定量检测任务,2020年实际完成8.2万批次,超过4份/千人/年的国家示范创建标准。
强化复审牵引,创新探索特色监管模式。探索食品准出准入衔接,今年以来,全市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19万份,带证上市产品累计56万吨。搭建“供青食品”标准体系,把好外来食品入青关。对全市847所中小学校周边1612家食品销售业户,建立“五张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推行网络订餐“以网管网”,实施线上监控与线下核查相结合,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信息公示不规范等问题降至0.5%以下。
加强品牌引领,夯实食品安全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基础。创新打造“食安青岛”展示平台,打造全省首家食品品牌国际会客厅。推进食品产业“标准化+”工程和“食安青岛”品牌引领工程,制修订市级农业地方标准62项,全市地理标志农产品达54个,保持省内和国内同类城市领先。833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获评“食安山东”示范单位,912个农产品获“三品一标”认证,154家食品工业企业产品(技术)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产品(技术),在建海洋牧场区数量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保持领先。(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吴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