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已陆续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184个 家门口多了12500个“共享停车位”
家门口多了12500多个“共享停车位”
青岛已陆续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184个
本报10月10日讯 继今年7月我市首批向社会开放机关事业单位专用停车设施至今,我市已陆续开放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184个,泊位12500余个,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停车难”问题。
“我市按照‘成熟一批,开放一批’的原则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开放共享。同时我们呼吁广大市民朋友遵守共享停车场相关管理规定,遵守停车场错时共享时间规定,按照场内引导标识规范停车;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公共设施,如有损坏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对不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的,或两次(含两次)以上违规停放、不按规定驶离且拒不整改的车辆,将纳入黑名单,不再享受共享服务政策。”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发展中心负责人说。
据悉,我市停车场共享对象为7座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开放时间具体如下:一是工作日期间,原则上当日下午6点后开始开放,次日上午7点30分前必须驶离。当日晚上10点至次日上午6点不予进出;二是休息日(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全天候开放,晚上10点至次日上午6点不予进出。停放车辆须于开放时间结束前驶离停车场,以免影响正常办公秩序,如遇救灾应急、重大活动等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对外开放的,将预先对外公告,并明确恢复时间。
目前,我市实行线上预约“共享停车”,“现在已经推出了线上预约功能,关注‘青岛静态交通’微信公众号,按照步骤注册并进行实名认证后,就可以在线预约停车场。”青岛静态交通运营工作人员介绍说,这样车主进入停车场将更加方便,到停车场后不用下车登记,预约成功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停车场将自动抬杆放行。
下一步我市将充分发挥区市政府主导作用,持续推动剩余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年底前全部开放,同时酒店、景点、商场、写字楼、体育场、银行等单位也将陆续开放共享。通过存量挖掘和增量新建等多种手段和途径的实施,尽快推动我市停车供需基本平衡。(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