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崂山区发布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选房须知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张洁 青岛报道
28日,记者从崂山政务网了解到,根据2021年崂山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告工作安排及要求,依据《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排序规则》(青土资房规〔2017〕1号)有关规定,对所有申请登记且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进行公开计分排序,并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住房困难退役士兵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建住字〔2017〕11号)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政策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7〕46号)等有关规定,本次配租对取得青岛市住房保障准予登记资格并符合配租条件的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家庭按政策规定单独划定批次优先排序选房。
本次共受理符合条件登记家庭220户,计分排序结果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部门及市民代表共同监督下,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产生,现将本次计分排序结果、选房时间等事宜公告如下:
二、选房地点
崂山区保障房建设运营管理中心(辽阳东路260号,电话:83955556、83955558)
三、选房注意事项
1.入围人员应严格按照综合计分排序顺序轮候选房。
2.入围人员应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达现场。进入运管中心大厅前请配合做好访客登记工作,佩戴口罩,保持距离,请勿相互交谈,遵守现场工作人员指挥。
3.入围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青岛市住房保障资格准予登记通知书》及《青岛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参加选房。若本人无法参加,受委托人须持已公正生效的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选房。
4.入围人员选房时间限定3分钟,超过3分钟未能选定房屋的,由下一序号入围人员开始选房。
5.每位入围人员选好房源后,由工作人员在楼盘看板上做出明显标记,以便于后续入围人员选房。
6.对未能及时到达选房现场的入围人员,不可影响正常选房顺序,应在本组(全天)全部选房人员完成选房后,再进行选房。逾期不到将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7.申请本次实物配租,参加选房并取得《选房定位通知单》后,因个人原因不签订租赁合同或逾期不办理入住手续的家庭视为自动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实物配租。
8.具体交房事宜在选房定位时另行通知(通知见《关于午山馨苑公租房项目缴费、验房、交房等有关事宜告知书》)。
9.签约缴费。本次选定房源后,需现场支付6个月房租,缴纳房租可通过银行卡刷卡、支付宝、微信扫描、现金(自备零钱)等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