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增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3被告人获刑
2021-09-18 17:13 青岛新闻网
青岛新闻网9月18日讯(记者 陈志伟)近日,黄岛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增友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侵入住宅罪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公开宣判。黄岛区检察院指派两名检察官出庭。因受疫情影响,该案以远程视频、现场庭审的方式进行。
经依法审查查明:自2008年起,被告人李增友以获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纠集被告人毕艳丽、毕占江等人,形成以李增友、毕艳丽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青岛市黄岛区恒泰商城、日照市碑廓镇等区域以及青岛市黄岛区西部液化气协会,以暴力、威胁等足以影响人身安全、正常生活、经营的犯罪手段,多次交叉结伙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影响扰乱涉案区域、行业的正常工作经营秩序、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增友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与原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五万元。被告人毕艳丽犯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与故意伤害罪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被告人毕占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