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1000万的被执行人啥来路?他曾上榜胡润百富榜!目前已有人提供线索
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 郑芷南 孙倩
8月31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铭发布了一则悬赏通告。通报称,举报人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奖励,引发社会关注。
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到,该案件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金额为1亿元。
悬赏千万
8月31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悬赏通告,通告内的三个被执行人分别是法定代表人为陈建铭的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司桂华的滁州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被执行人陈建铭(身份证号330902195604290258)。
据悉,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鲁02民初182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征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其中,公告提到,未履行金额为1亿元人民币及利息、违约金。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公告里指出,凡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悬赏公告发布后,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帮助法院执行到位的,法院将对有关人员提供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及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法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按实际到位执行款的10%支付悬赏金。
未履行金额1亿元
记者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查阅(2019)鲁02民初1826号民事判决书了解到,该案件为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为青岛天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戴大为,被告方有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滁州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建铭和陈艳红夫妻二人、上海闫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佛山万聚兴贸易有限公司。
经审理,法院认定,2019年7月1日,被告上海三盛宏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原告签订《借款合同》,约定被告上海三盛公司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亿元,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借款利率为每日千分之一,借款期限为15天,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15日。
法院判决,被告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青岛天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亿元及自2019年7月3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同时,根据《保证合同》及《同意函》约定,被告陈建铭为被告上海三盛宏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上述借款向原告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被告陈艳红作为被告陈建铭的配偶,对此知情并同意其夫妻二人共同财产承担保证责任。
上榜胡润百富榜
记者拨打该通告中举报电话,董法官表示,“目前已有提供线索的,但是我们还在核实中。”同时,董法官表示,目前尚不方便透露法院所掌握的财产线索。
根据天眼查,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介绍为“创立于1993年,横跨城市开发、金融投资、海运海工、智慧城市等产业领域,是一家以“全方位布局、多元化经营”为特征的投资及开发型民营500强企业。”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213万人民币,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建铭。
据媒体报道,2019年,陈建铭以100亿元位列《2019年胡润百富榜》第398位。
记者拨打该公司注册电话无人接听。天眼查显示,该公司开庭公告220起,法律诉讼316起,立案信息140条,限制消费令77条,失信被执行人55条。
同时,天眼查显示,上海三盛宏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建铭,疑似也是另一家被执行人滁州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