岛城药店防疫进行时:一店一码严格落实4类药品售卖
青岛新闻网8月20日讯(记者 李丽涛)“进店请戴好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请告知工作人员近14天来是否到过……”近日,记者走访岛城多家药店,对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探访。
记者来到位于市南区宁夏路的一家海王星辰药店,进门就看到门帘上贴着一份进店须知: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进店后,在测完体温、核实完相关信息后,市民才能正常选购药品。记者注意到店内登记台、收银台等各个角落都放置了酒精以及免洗洗手液,方便市民取用。
此外,记者走访多家药店发现,收银台处均张贴了一张二维码,二维码上方写着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须扫码登记,下方则写着当前所在药店具体名称和地址。店员告诉记者,这是一店一码,凡在药店购买这四类药品的市民都需要实名登记,如果有发热症状是不能接待的,必须到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如果想购买预防感冒类的药物则需要登录在线医生软件,实名认证后,与医生进行视频电话问诊,询问症状后才会开具处方进行购药。
日前,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药店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对可疑症状患者“早报告”,做好“应检尽检”义务,担好疫情防控“岗哨”责任。
对未严格执行防疫要求的药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采取约谈、责令改正等措施,督促药店限期改正。对疫情防控存在较大风险的药店,一律责令停业整顿,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涉及多家连锁门店的,要约谈其连锁总部,要求连锁总部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履行管理责任。
《通知》再次强调要严格执行实名登记制度,对于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4类药品,药店要从严从紧销售,执行好购药实名登记制度。对发现的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接触史的人员或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的患者,药店要严格落实“早报告”制度。
此外,药店自身也要做好防疫工作,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全面落实“应检尽检”义务,组织工作人员每14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药店要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消毒,工作人员要执行好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对进店顾客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并要求其佩戴口罩,提醒顾客在药店内保持安全距离,对不执行要求人员要进行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