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启动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增设新型职业农民副高、正高级职称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7日讯 观海新闻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关于做好2021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日前正式下发,全市各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具体申报评审时间由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自行确定。
今年职称评审新变化
新增设体育科研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全市从事体育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申报。
全面推开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增设新型职业农民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评审。
将基层职称制度由卫生、中小学教师、农业、统计等系列,拓展到工程系列。
继续向特殊人群倾斜
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这些人员可以申报职称
本市所属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或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在青岛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青岛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如何申报职称
申报人员登陆“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进行填报,按照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逐级呈报至相应的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
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申报。各区市、功能区所属的企事业单位,通过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功能区党群工作部申报。
民营企业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分别通过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报。未在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青岛市人力资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人事代理业务的,按照属地关系(单位注册地、社保缴费地、实际用工地等),通过最先受理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功能区党群工作部申报。
自由职业者由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
及时查看通知
申报评审全程实行网上办理,申报人员及各级报送单位要及时查看。
1.省级高级评委会申报通知: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已经授权和下放给我市的高级职称以外,其他高级职称需申报省级高级评委会评审,有关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查询。
2.市级高级、中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及我市转发省级高级评委会申报通知:可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地市公告”—“青岛”—“通知公告”栏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专题专栏—“职称评定”—“通知公告”栏目以及相应的评委会组建单位官方网站查询。
3.区市和市直部门(单位)所属中级、初级评委会申报通知:由各区市、市直部门(单位)等分别负责发布。
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以各系列(专业)、各级别评委会组建单位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申报人员注意及时查看,避免漏报。
需要提醒的是,职称申报纪律需要遵守:职称申报实行诚信承诺。申报人要据实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乎要求,因本人提交申报材料不全、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因本人提交虚假材料获取的职称资格,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给予取消评审资格、全市通报,提交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