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严格落实防疫规定 青岛22家药店被责令停业整顿
青岛新闻网8月2日讯(记者 黄晓 通讯员 郑永全)药店作为疫情防控的“岗哨”,落实好疫情防控制度尤为重要。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3月起,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药店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坚决纠正“未落实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4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制度”“工作人员不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等违反药店防疫规定和不规范销售药品的问题。目前,已对288家药品零售药店进行明查暗访,其中,责令69家药店限期整改并进行了跟踪落实,对22家违反规定药店进行了停业整顿。
其中,青岛惠仁养生堂大药房经营有限公司未严格按照规定对进店顾客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未按照要求执行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4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制度,被市场监管部门约谈、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停业整顿,联合惩戒暂停医保协议。
据了解,为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全市药店严格落实销售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抗菌素4类药品购药实名登记制度,登记时要确保全覆盖,人员信息必须填报准确,特别是家庭住址和手机号码,确保所有人员可追溯;落实药店内工作人员佩戴口罩、环境每日消杀记录等疫情防控制度。
同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按照“一事双查”的原则,调整完善药品零售网格化监管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确保每一家药店都有明确的监管机构和监管责任人,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的优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隐患立查立改。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对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工作再深化,进一步明确药店自身主体责任,建立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和药品安全措施,对于落实不力、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店一律停业整顿,为全市疫情防控和市民用药安全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