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落户 最高奖500万元…青岛出台促进金融科技发展27条指导意见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7月27日讯 金融机构总部在青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最高奖励500万元;打造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拓宽应用领域,创新应用场景……近日,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金融科技发展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思路、打造金融科技产业生态圈、拓展金融科技应用场景、加强金融科技监督管理、加强组织协调和领导等五个方面,涵盖了27项具体意见。《指导意见》作为青岛市出台的首个金融科技专项政策,将在巩固青岛市国家金融科技应用试点成果的基础上,推动持续优化金融科技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青岛市金融科技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为助力青岛市金融科技中心建设提供政策引导。
在打造金融科技生态圈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基础设施建设、集聚资源、鼓励金融科技企业落户、打造标准示范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金融支持、推动合作共赢等八项重点措施。
青岛将推动金融科技核心技术研发创新。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5G移动通信、物联网等技术在金融领域的研发创新应用,支持成立联合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等,开展金融科技核心技术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规划金融科技产业聚集区,鼓励区市结合区域特点和发展方向,打造金家岭金融科技中心、唐岛湾金融科技创新区、市南5G数字街区示范区、市北新金融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加强区市联动,引导金融科技企业聚集发展。
青岛鼓励金融科技企业落户。对符合条件的金融科技企业在青落户给予补助。对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及相应的协会、附属机构在青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科技研发、运营、测评、标准认定等法人机构,给予300万元一次性落户补助。对金融机构总部在青新设立或迁入的金融科技子公司,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落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新引进的获得B轮及以上风险投资、估值在5亿元以上的金融科技企业,按照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一次性落户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在金融科技应用场景方面,《指导意见》提出了金融科技在数字普惠金融、乡村振兴、绿色金融、财富管理、工业互联网、数字人民币试点、企业融资服务、支付清算服务、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数据应用等十个方面的应用重点。
在发展数字普惠金融中,青岛将运用移动互联网、智能终端等技术手段,延伸金融服务半径,丰富产品与业务模式。健全无障碍金融科技服务体系,为特殊群体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推动金融科技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为社会提供更方便、快捷、安全的金融服务。
在助力乡村振兴中,青岛将推进金融科技赋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发挥试点示范作用,促进线上线下渠道融合,加大供应链金融服务供给力度,加快金融与民生系统互通,夯实金融科技基础支撑,推进农村金融机制和模式创新,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与数字化治理能力。
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中,青岛将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助力绿色金融信息服务建设,有效识别和认证绿色项目,增强绿色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精准性。不断丰富金融科技赋能绿色金融的业务场景,引导绿色消费、绿色生活,助力绿色城市建设发展试点。
在提升财富管理水平中,青岛将拓展大数据、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应用,降低财富管理运营成本,增强财富管理适配性,推动财富管理行业数字化转型,满足个性化智能化投资需求。
在助力工业互联网建设中,青岛将推动金融与工业互联网平台深度融合,建立数据互信机制,融合跨部门、跨行业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应用,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科技产品,提高金融科技赋能工业互联网发展的水平,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
在推动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中,青岛将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字人民币生态体系,拓宽应用领域,创新应用场景,充分发挥数字人民币的通用性和普惠性,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数字化支付需求。
在金融科技监管方面,《指导意见》从完善监管体系、探索监管科技应用、加强金融网络安全管理三个方面提出意见,确保金融科技监管到位,金融环境安全稳定。(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傅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