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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未来五年 青岛新增城镇住房70万套 人均住房达36.2平米

2021-07-19 12:47    青岛新闻网

青岛新闻网7月19日讯(记者 朱颖)今天上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式对外发布《青岛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规划范围为青岛市全域(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西海岸新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城镇住房。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市新增城镇住房70万套左右,到2025年末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6.2平方米。

“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城镇住房70万套左右

随着当今就业选择更加灵活、区域间流动更为自由,以及更加多样的人生可能和价值追求,让现代人的居住观念更加多元。为了顺应“多元化”的趋势变化,“十四五”时期,青岛市城镇住房发展,将从以购为主转向租购并举,从以满足数量需求为主转向量质并重,从以增量扩张为主转向增存并进。

《规划》提出,未来五年,青岛市城镇住房发展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城镇住房发展水平稳步提高,住房需求、布局、品质、投资、分配结构更加优化,实现更高水平的供需平衡;房地产市场保持长期平稳健康发展,新市民、引进人才住房需求充分保障,住房发展模式不断转型,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住有所居、住有宜居、职住平衡水平明显提高,住房发展与城市发展、国民经济发展更加协调。“十四五”时期,全市新增城镇住房70万套左右,到2025年末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6.2平方米。

此外,还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完善由租赁型和产权型商品住房组成的市场化住房供给体系;推动住房保障从户籍家庭为主转向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健全由租赁型和产权型公共住房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以新市民和引进人才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优化住房租购结构。租赁住房套数占全部住房套数的比例提升至15%以上;提升住宅和住宅小区设施配置标准,提升养老扶幼能力,促进物业服务管理提质扩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未来五年,全市租赁住房计划达60万套(间)

根据《规划》,我市“十四五”时期城镇住房发展主要任务包括: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居住品质、创新住房管理方式、深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优化提升社区服务和治理、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升级、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

其中,“租购并举”是我国未来住房发展的大趋势。《规划》提到,要构建“2×2”住房供应体系。青岛市城镇住房,按照供给渠道和方式不同,分为商品住房和公共住房两类。商品住房完全市场化,由社会投资建筹,公共住房利用公共财政或公共政策支持建筹。同时,根据使用权获取方式不同,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类,商品住房分为租赁型商品住房和产权型商品住房,公共住房分为租赁型公共住房和产权型公共住房。此外,合理配置各类住房供给结构,根据各类群体住房需求,公共住房与商品住房新增供给套数占比原则上按4∶6控制。

《规划》提出,要以新市民和引进人才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优化住房租购结构。至规划期末,全市租赁住房总面积超过5000万平方米,达60万套(间),租赁住房套数占全部住房套数的比例提升至15%以上。

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成为未来我市城镇住房发展的重点,主要措施包括:

完善多样化多渠道的房源供应体系。以企事业单位自有土地、协议出让土地、整体出让租赁住房用地等国有土地供地渠道集中新建租赁住房;利用国有土地配建租赁住房,按照规划住宅建筑面积的10%-45%实施配建。探索支持利用集体建设用地按照空间规划建设租赁住房。推动低效存量非住宅房屋改建租赁住房,盘活低效闲置住房用于租赁。

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的市场供应主体。发挥国有企业引领、规范和调控作用,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具有一定规模和运营经验的国有、民营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将住房租赁纳入经营范畴,实施规模化租赁服务。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中介机构和各类投资主体开展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住房租赁经营。

提高规范化信息化监管服务水平。构建统一的租赁市场房源和交易数据库,对全市住房租赁市场运行进行动态监测。加强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动态化监管,实现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平台实名备案管理和信用管理。推动规范化便捷化的租赁线上交易。

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依法登记备案的非本市户籍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后,可以按照规定享有基本公共服务,重点实现承租人在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周边购房人逐步同权。

未来五年,规划新增公共住房26万套

《规划》中,“保障扩容提效”依旧是“十四五”期间青岛住房发展的着力点。坚持政府保障托底,统筹考虑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家庭、新市民和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需求,推动住房保障从户籍家庭为主转向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提高居住证持有人对住房保障的实际享有水平。建立健全由租赁型和产权型公共住房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规划新增公共住房26万套左右,占全部住房供给的37%。

《规划》中明确了具体的实现路径——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合理有序扩大保障范围,推动住房保障从户籍家庭为主转向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对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加强对新市民、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对“夹心层”提供适当住房保障支持。

优化多主体多渠道公共住房建筹方式。积极推动住房保障方式从政府单一供给转向政府、企业和其他机构多主体供给。采取配建、集中建设和盘活存量相结合的方式,多渠道筹集公共住房房源。

合理调配公共住房供给结构。统筹考虑土地供应和合理的租售比例关系,建立租赁型、产权型公共住房类型之间动态转换机制。

优化公共住房空间布局。积极推动公共住房与商品住房配套建设,实现公共住房布局空间相对均衡。推进以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为导向的TOD开发模式,提高在公交站点周边地区和新市民、引进人才较为集中的各类就业中心周边地块的公共住房供给。

提高公共住房运营管理能力。健全公共住房资格审核信息比对机制,进一步提高资格审核精准化水平。加强租赁型公共住房租赁监管,严格配租备案制度。建立完善公共住房信用评价机制,积极引入智慧门禁等物业管理方式,提高公共住房管理服务效率。

划定“三大片区”住房发展总体格局

《规划》中还提到,要构建“优化提升区、重点拓展区、远郊发展区”的住房发展总体格局。各分区以差异化的城市建设、功能提升、产业发展为引导,完善住房供给。

优化提升区包括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该区域是青岛市行政、文化、金融、科教、商贸、商务、旅游度假为主体的综合功能区,也是青岛市历史文化风貌、滨海特色风貌集中区和城市功能疏解区。未来新增住房需求旺盛,而城市空间可拓展潜力较小。

重点拓展区包括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该区域是青岛市城镇发展空间拓展重点区,是青岛市着力建设的科技型、生态型、人文型的新城区,也是实施国家海洋强国战略、产业升级和承接功能疏解的核心区域。上述各区是承载人口和空间拓展的主要板块。

远郊发展区包括平度市、莱西市。该区域是青岛市推进新型城镇化、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区域,也是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住房市场以周边进城农民首次购房和本地居民改善性购房为主。

从目前全市住房去化周期情况来看,大部分区(市)新增住房以新建为主,部分区(市)住房库存较多,须在优先消化存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建住房。

优化提升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该区域城市空间可拓展范围小、新建住房潜力有限,而每年新就业人口规模占比高,新增住房需求旺盛。规划市南区新增住房约1万套,市北区新增住房约4.4万套,李沧区新增约5.4万套,崂山区新增住房约2.9万套。市南区和崂山区土地情况紧张,应积极结合城市更新,挖潜闲置用地,适度新建住房。市北区目前去化周期较长,需优先消化存量。

重点拓展区———西海岸新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重点拓展区作为青岛市未来新增住房供应的主要区域,除满足本地居民的首次购房和改善性需求外,还需满足优化提升区外溢的购房需求。规划西海岸新区新增住房约19.2万套,新增供给超过全市的1/4,是新增住房的主要区域,城阳区新增住房约12.1万套,即墨区和胶州市新增住房约9.4万套和8.4万套。胶州区目前住房库存相对较高,需考虑优先消耗库存;即墨区、西海岸新区目前去化周期相对合理,但由于近年来供地和新建住房规模持续偏大,潜在库存较高,需结合库存变化谨慎新增住房用地供给。

远郊发展区———平度市、莱西市。未来两市要加快城镇化进程,稳定土地和商品住房供应规模,防止住房市场过大波动。规划平度市、莱西市新增住房约4.6万套和2.6万套。当前莱西市和平度市住房去化周期较长,住房库存相对较高,其新增住房要优先消化库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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